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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八歲]
多年以前,我十八歲,高中剛畢業,剛結束不到兩個月的初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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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八歲]
多年以前,我十八歲,高中剛畢業,剛結束不到兩個月的初戀。

明明還帶著那麼多的稚氣,卻又要嘴硬說自己成年可以抽菸喝酒,而且交過男朋友,所以可以說是大人了。

對未來是那麼簡單明確知道自己要的甚麼,卻又懵懵懂懂、迷迷糊糊的往下走。

我開始學習化妝、學習打扮,學著一切在我心裡「大人」會做的事情,甚至在包包裡放一包菸,偶爾象徵性的點起來抽兩口,卻永遠沒吸進肺裡。

這時候的我,喜歡上夜店,幾乎每個周末,跟著每個躍躍欲試的同學朋友們,進出各間廉價夜店。

想做一點壞的事,來證明自己有能力承擔自己的所作所為;有點叛逆,但真的要怎麼樣的時候,又縮回純真的殼裡,有一道界線,還是不許人侵略佔有。

每當喝酒喝的醉醺醺的時候;被搭訕和對方出去的時候;燈光迷離摟著不認識的人跳舞的時候;有人誇自己漂亮、想追我的時候,就天真的以為自己長大了。

十八歲的女孩子,在意的全是別人看自己的眼光,眼裡看見的是別人,和別人眼裡的自己,因為還沒有自信,還不夠認識自己。

十八歲的女孩子,渴望愛情、毫不畏懼。

因為不知道自己要的是甚麼,往往被外表迷惑、被花言巧語困惑、被心裡電光火石的瞬間誘惑。

覺得愛上了是不可思議,在一起就是一生一世,可以付出一切,純粹只為了「愛」這個字,卻不了解「愛」的本質。

可以大聲哭泣、大聲喧鬧,因為心裡的感覺多麼原始而濃烈,強烈的悸動無法控制,只能由著性子,放出全部精力,直到聲嘶力竭,才知道累,才知道,這是心痛的感覺。

如果可以熬得了這一關,才終於長大了一點點。

十八歲的我,圓圓的臉頰還帶著一點嬰兒肥,喜歡大吃大喝而且從來不減肥;喜歡自己有點像男孩子的樣子,卻默默留長了頭髮,想當個可愛女人。

喜歡自己個性也有點像男孩子,但在面對喜歡的人的時候,卻溫順乖巧地完全不像自己了。

十八歲的我,容易緊張、容易害羞,卻又倔強喜歡逞強,不想被人看透我會害怕,所以事事衝第一。如果有甚麼事情別人說做了就是勇敢,我會毫不猶豫去做,因為想讓人看見我的堅強。

十八歲的青春,像路邊隨處可見的日日春,多麼嬌豔可愛,想吸引眾人目光,所以天天花都開著,雖然少了點特色,但這就是最純粹的自然。

十八歲的青春,是永不凋謝,但一旦凋謝,就再也找不回來。

如果,十八歲時,我們相遇,你,會愛上我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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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我會寫作文開始,我就喜歡寫作。 用文字構築故事,讓筆尖馳騁想像,創造出新的文章,我就感到快樂。 我想幫我的故事們找一個家,一個可以凝聚歡樂與善良的地方,一個可以分享的平台。 我很渺小,但我希望能在這個世界留下一點軌跡。 希望你〈妳〉會喜歡我的故事 :p
莎拉小姐愛寫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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